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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须落实患者身份识别
北京日报讯(记者 孙乐琪)市卫健委等14个部门日前共同发布工作方案,开展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活动。
本市高度重视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工作,明确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专项活动要求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审批和校验管理,加大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违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行政处罚力度。落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严禁辅助生殖技术从业人员在不具备资质或者不具备相应技术类别的机构开展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严禁互联网医院开具属于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所列的辅助生殖常用药品处方。
经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应当落实患者身份识别制度,进一步加强身份识别管理,配备必要身份识别硬件设施,至少包括身份证读卡器、生物识别系统(如指纹、脸像)等,在患者取精、取卵、胚胎移植等关键环节核查身份信息。
拟从事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相关经营活动的申请人,应当在营业执照登记环节如实使用“医疗服务”条目办理经营范围登记。在取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前,不得从事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活动。
方案明确各区要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