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田楼镇合兴村村民张先生向潮新闻记者反映,多位村民认为村集体账目支出存疑,并向多部门进行举报。5月15日,潮新闻记者致电田楼镇负责宣传的王姓工作人员,其告诉记者,当时的审批人因违反八项规定,现已被免职,并给予留党察看的处分,“就是因为这件事情才受到处分,应该是在2023年春节前后做出的处罚决定。”
《连云港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支出凭证》。图源:视频截图
报料人张先生向潮新闻记者提供了一张支出金额为3440元的《连云港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支出凭证》。凭证显示,支出时间为2018年1月5日,支款单位为合兴村,支款内容为治安管理费,凭证上还盖有合兴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公章。
(资料图)
2021年,在众多村民和党员代表的要求下,合兴村进行村务公开,“大家对这张支出凭证中的支款内容表示不解,怎么还会有治安管理费一说。”张先生介绍,凭证中的审批人刘汝凯在2017年至2020期间担任合兴村书记,经办人汪某林为村会计,领款人刘某青是田楼派出所的,“凭证中都有这几人的签名”。
张先生和村民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能公开对此事的调查结果,究竟是村干部弄虚作假套取资金,还是公安部门收取治安管理费?
潮新闻记者查询后发现,2018年,灌南县多家媒体曾对刘汝凯进行过报道,当时他的职务为田楼镇信访办主任,并自2017年9月起,开始担任田楼镇驻合兴村第一书记一职。
2018年3月,时任田楼镇驻合兴村第一书记刘汝凯正在村便民服务中心与村民进行交谈。图源:灌南县人民政府网
5月14日下午,潮新闻记者致电田楼镇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刘某青此前的确在派出所工作,现已退休。“所谓的3440元治安管理费我们不清楚,警方是不会收任何人的钱。”
潮新闻记者多次拨打村会计汪某林的电话,其均以自己已经退休为由,挂断了电话。
至于凭证中所谓的治安管理费及派出所民警签字,田楼镇负责宣传的王姓工作人员告诉潮新闻记者,这不是刘某青本人的签字,刘某青也没有收过这笔钱,“有可能是假冒的,对于案件具体详情不是很清楚。”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