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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产怎样分割?房产证写的两个人名字离婚怎么分?

时间:2023-03-20 18:05:32 来源:法务网

幸福的婚姻是很多人所向往的,但是现实生活中两人相处也会出现很多问题,甚至无法继续经营婚姻,则会选择离婚,离婚就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等问题,那么房产证写两个人的名字离婚怎么分?这是很多当事人关注的热点问题,下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详细介绍一下。

针对房产证写两人的名字离婚怎么分这个问题而言,房产证如果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则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是需要分割的。


【资料图】

在我国离婚分为两种形式,分为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

双方自愿离婚:这种离婚形式主要是双方经协商,对于子女抚养以及财产分割等问题已经达成了一致意向,双方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书中对离婚后房屋归属问题进行约定,在办理完离婚后,一方应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起诉离婚:起诉离婚主要为双方就子女抚养以及财产分割达不成一致意见,首先由法院审理确认双方是否签订有有效的财产约定协议,如夫妻财产协议中双方已经对房屋的归属进行了约定,那么离婚时该房屋会按照双方约定的意思进行判归一方所有。如果双方没有签订有效的财产约定协议,法官会先尊重双方协商结果,协商不成的,法院将会视财产的具体情况将房屋判归一方所有,并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处得到房屋一方给予另一方房屋折价款。

【内容参考】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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